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站内搜索:
 
学工动态
学术动态
尚无内容。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学生工作>>学工动态>>正文

 

包头市东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考简章

来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根据东河区2012年教师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幼儿教师20名。

(2)农区中小学教师11名。

其中公开招聘初中教师7名:历史1名、化学1名、数学2名、政治2名、语文1名;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名:英语2名、数学2名。

(3)城区中小学教师60名。

城区中学教师30名:语文5名、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5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

城区小学教师30名:语文13名、数学6名、英语2名、音乐2名、体育5名、美术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中学教师:2012年之前毕业的(含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小学教师:2012年之前毕业的(含应届)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生要求专业对口。

幼儿园教师:2012年之前毕业的(含应届)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符合报考中小学教师条件的考生可申报幼儿园教师。

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达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专科和本科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报到证;研究生(全日制)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其他地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优秀教师报考可不受学历限制,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年6月25日-----7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东河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472-4144755、6997382

(三)报名要求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复印件;

3、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一寸彩照三张。

5、应聘者需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好“2012年东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有加分因素的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2012年东河区招聘教师加分登记表”。

(登陆http://www.dhjyj.com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分三种类别: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农区中小学。报名者需将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心学合格证、普通话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备案,由资审小组进行审查。

2、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2)符合报考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以及“社区民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填写加分登记表,并报资审组核查。在报名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漏报加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3、开考比例按1:5确定,不足开考比例的学科,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调整招聘学科计划。

4、报名者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50分钟,试题由题库随机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5、公示笔试成绩。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与参加试讲人数比为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并公示。

6、试讲内容按随机抽题的形式分科目进行,每位试讲人员的试讲分数由评委当场亮出。试讲全部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公示试讲成绩。

7、总成绩测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40%+试讲成绩×60%。招聘领导小组公布总成绩,并按学科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公示拟录用名单。

8、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标准),取取消录用资格,按同科目总成绩依次补录。

9、对拟录用人员的证件进行核查确认,如被聘用者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依次补录。

10、公示最终录用名单。

五、相关事宜

(1)凡经考核合格被录用者,试用期一年,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工资待遇。

(2)被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农区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过考核即可上编,并享受农村教师津贴。城区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根据学校退休空编情况,经过考核逐年上编。

(3)被聘用者在试用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上级主管单位认定,发现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者,予以解聘。

(4)被聘用者试用期满后,六年内不得调动。

东河区2012年招聘教师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委:4388701、区教育局:4144755、4141556、区人劳局:4388706。

上一条:关于全区2012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市昆区2012年招聘教师公告

关闭

版权所有:包头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