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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包头师范学院考点

考生防疫须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9日 08:00 作者: 点击:[]

为保障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特制定本须知。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须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一、所有考生须按时间要求,于考试前14天下载打印《健康情况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测量情况,。在考试时将填写好并签字的“声明书”和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二、考生须认真做好赴考过程中的卫生防护,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三、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1、校内考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2、非校内但7日内无包头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准),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合格后可以参加考试。

3、非校内但7日内有包头以外地区(非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抵包后要严格执行包头市有关防疫政策,并向学校报备抵包后居住地信息,入包后实施3天2检(即落地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即采即走、核酸追踪,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入包后24-72小时内完成),考试当天持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包头市检测机构出具),经测温合格后可以参加考试。

4、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10天从国(境)外返回;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且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的考生,须提前报告考点和所在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经专业机构评估研判可以参加考试的,持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合格后可以参加考试,由考点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5、包头市防疫政策请参照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3号)-包头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https://dzbgs.bttc.edu.cn/info/1021/1363.htm及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5号)-包头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https://dzbgs.bttc.edu.cn/info/1021/1364.htm。

四、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证明、《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情况承诺书》进入考点。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材料齐全、健康码和行程卡呈绿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五、考生在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立即报告考点防疫副主考,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如经专业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由考点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六、考生应自行准备适量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以下简称“口罩”)。所有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但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后是否佩戴口罩由各考点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确定。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试结束后,考生要佩戴口罩,按考点指令有序离场,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

八、考生提交的体温测量登记和承诺必须真实、准确。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会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点及所在地区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按时到达考点,做好考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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