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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实习规程

来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4日 09:52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院校教学中必不可少的综合实践环节,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原则,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基础教育师资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一、教育实习的目的及意义

1、通过教育实习,增强学生从事教育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学生受到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

2、通过教育实习,使学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和技能综合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培养学生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3、通过教育实习,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获得初步的教育科研训练;

4、教育实习是对我校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检验,通过教育实习,可以及时进行信息反馈,不断总结经验,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提供实践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实习管理,确保教育实习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二、教育实习内容及要求

1、教学工作实习

1)内容:

备课,听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指导实验),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

2)要求:

(1)实习生应按实习要求完成各类教学任务,尽可能实习各类型课程,初步熟悉中学教学过程,掌握主要教学方法;

(2)实习生必须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分析研读教材,并结合课程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编写教案;

(3)对每个实习生实际授课时数作如下限定:本科生上课时数为8~12节,其中不重复教案不得少于4节;

(4)实习生教案须在上课前二日交双方指导教师审批签字,经试讲合格后,方可正式上课;

(5)实习生要虚心向原任课教师学习,要求观摩原任课教师授课5次以上,并有详细记录;

(6)同组实习生须互相听课、评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2、班主任工作实习

1)内容:熟悉实习班级基本情况,制定班主任实习计划;协助或独立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开展班(团队)会和文体活动。

2)要求:

(1)虚心向原班主任学习,听取原班主任对实习班基本情况介绍,了解学生思想、学习情况;

(2)根据实习学校的工作安排和原班主任工作计划,制定班主任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批准后执行;

(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应至少组织一次“主题班团队会”,要制定计划,精心组织,认真写好总结,并由原班主任、指导教师及实习生进行评议;

(4)实习生应经常深入班级,协助原班主任开展班级日常管理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工作程序、方法和技能,体会和积累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中小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的方法。

3、教育调查研究

1)内容:中等学校的基本情况、历史、特点,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教改实验;中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知识结构、智能结构、政治思想品德状况等。

2)要求:

(1)通过调研,掌握教育调查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教育调查研究的能力;

(2)深入了解中学教育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写出切合实际的调研报告。

三、教育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为搞好学生教育实习工作,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

1、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本学院师范类专业学生的教育实习计划;落实学生实习单位;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做好实习生的动员工作;巡视指导全院的实习活动,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审核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

2、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态度、组织协调能力对实习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技术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指导实习能力的教师担任。

(1)本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认真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关心实习生的工作、生活,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加强与实习学校联系,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实习计划的落实,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搞好实习生生活管理,保证实习生身体健康;与原任课教师密切配合,组织指导实习生备课、写教案、试讲、上课、听课、评议;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实习计划,经常检查执行情况;指导学生制定教育调查研究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在参照原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教师意见基础上,认真评定实习成绩,对实习生实习表现作出鉴定;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期间要和实习单位经常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实习当中出现的问题。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学习情况,传授课堂教学经验;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审批教案,帮助实习生改进教学;评定实习生教学实习成绩,并写出实习评语。向实习生介绍实习班级情况,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实习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实习生组织好班、团队会,并对实习生组织的班、团队会进行评议;评定实习生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并写出实习评语。

3、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可按照实习单位组成实习小组,实习小组可设组长1名,由指导教师指定。实习小组组长职责是:组织执行本组专业实习计划;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的各项工作;经常同双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争取切实有效的指导;协助本组实习生进行实习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经验。

四、实习生的注意事项

1、凡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无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

2、严格执行学校对教育实习的各项规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完成每项教育实习任务;

3、尊重指导教师,虚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互助,努力提高完成各项教育实习任务的质量;

4、关心爱护学生,时时处处事事要以人民教师应有的品质和行为规范要求自己言行举止、衣着打扮、教态仪表都应为人师表;

5、服从实习学校领导的领导,不得随意评议实习学校和实习学校教师的工作;

6、要从实习学校的实际出发,勇于克服工作条件方面的困难;

7、实习生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在遇有疾病或特殊情况时,应持确切证明,经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校同意,并经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休假。无论何种原因,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无故擅自离岗按旷课处理,达到三天以上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实习直至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要按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实习生全程表现、教学工作、教育调研、班主任工作以及实习总结等方面;

2、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分别评定,学院领导小组审定总成绩,并签署,报教务处;

3、实习生实习总成绩采用成绩等级制评定,评定方法参照《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规程》中“第九章教育实习成绩”细则;

4、凡实习生严重违反实习纪律,在政治思想、道德行为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有关部门审批,该生实习成绩总评为不合格。

六、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分:见习阶段(1周)、实习阶段(4周)、总结阶段(1周)。

时间:2012年9月24日——2012年11月2日

七、自主实习学生管理办法

自主实习采取学生个人报名,院系审核的形式进行。院系审核同意后,自主实习学生必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并于实习前一周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自主实习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习人数的30%。未履行手续擅自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零分。

自主实习成绩分两部分:实习学校成绩占60%;各院系评议成绩占4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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