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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实习规程

来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4日 09:53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专业实习是高等院校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的重要措施。对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一、专业实习的目的及意义

专业实习是非师范专业的学生在毕业之前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目的是使学生通过专业实习,综合应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实习和就业进行有机地结合,帮助学生树立学以致用的创业、敬业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意识;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党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等有关单位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掌握生产或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了解社会对本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情况,以便使自己适应社会的需要;帮助学生树立学以致用的创业、敬业和服务社会的职业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通过专业实习和实习总结报告的撰写,使学生把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今后从事的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为规范专业实习管理,确保专业实习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二、专业实习的形式及内容

1、专业实习的主要形式

根据专业性质、专业特点和实习要求,采用集中定点为主、分散自主或其它相应方式为辅的形式,有组织地开展专业实习工作,学生按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安排进行实习活动。

2、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

(1)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通过实习进一步了解本专业的应用领域;

(2)巩固所学的知识,学习新的知识;

(3)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独立进行系统规划、设计、管理、维护以及开发等项目的相关能力;

(4)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

(5)根据在党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等有关单位的要求完成与专业相关的任务。

(6)熟悉实习单位的环境,了解实习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和机制;

(7)根据所学专业,选择实习单位某一具体岗位,了解和参与该岗位的工作,熟悉工作流程和管理;

(8)对专业实习进行总结,完成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必须提交指导老师审核)。

三、专业实习的组织与实施

为搞好学生专业实习工作,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实习领导小组。

1、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主要负责制定本学院学生的非师范专业的实习计划;落实学生实习单位;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督促检查实习的准备工作;做好实习生的动员工作;巡视指导全院的实习活动,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审核实习生的教育实习成绩。

2、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态度、组织协调能力对实习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一定专业技术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指导实习能力的教师担任。

(1)本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在外实习要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要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实习生的实习任务,实习期间要指导实习生查找技术资料,指导技术攻关,解决核心技术问题,参加评议实习生的工作。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做好实习的总结工作,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期间要和实习单位经常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实习当中出现的问题。

(2)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单位的生产、产品、项目、技术方向等情况;帮助、指导、安排实习生的实习工作;传授技术工作的经验,帮助实习生查找技术资料,指导技术攻关,协助实习生解决核心技术问题,对实习学生进行思想、业务指导;审核批准实习生的设计方案、工作计划;主持评议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写出评语。

3、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可按照实习单位组成实习小组,实习小组可设组长1名,由指导教师指定。实习小组组长职责是:组织执行本组专业实习计划;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的各项工作;经常同双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争取切实有效的指导;协助本组实习生进行实习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经验。

四、专业实习学生守则

1、认真学习专业实习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充分认识专业实习的重要性,明确专业实习任务,端正态度,切实做好专业实习前的准备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实习任务;

2、服从院系和专业实习单位的安排,自觉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安排,虚心请教,工作积极主动,尊重实习单位职工,热爱实习工作。实习期间要积极与指导教师联系,主动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

3、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实习活动,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认真做好调查报告和专业实习总结;

4、爱护公物,借用的物品要按期归还,丢失损坏的物品要照价赔偿;

5、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实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在遇有疾病或特殊情况时,应持确切证明,经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同意,并经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休假。无论何种原因,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无故擅自离岗按旷课处理,达到三天以上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实习直至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专业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要按要求进行全面考核,内容包括:实习生实习情况、工作成绩情况、实习调查、实习总结以及实习期间的个人表现等方面;

2、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实习单位分别评定,学院领导小组审定总成绩,并签署,报教务处;

3、实习生实习总成绩采用成绩等级制评定,评定方法参照《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4、凡实习生严重违反实习纪律,在政治思想、道德行为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有关部门审批,该生实习成绩总评为不合格。

六、专业实习总结

专业实习结束后,每位实习生要书写《实习总结表》一式两份,并在小组交流,上交学校和院系存档。

实习总结内容:工作一般过程,思想上、业务上的主要收获、体会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方向;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内容具体,避免空洞;文字上力求简明扼要;一般以1500-2000字左右为宜。

七、专业实习时间安排

专业实习分:见习阶段(1周)、实习阶段(4周)、总结阶段(1周)。

时间:2012年10月8日——2012年11月16日

八、自主实习学生管理办法

自主实习采取学生个人报名,院系审核的形式进行。院系审核同意后,自主实习学生必须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并于实习前一周统一报教务处备案。自主实习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实习人数的30%。未履行手续擅自实习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零分。

自主实习成绩分两部分:实习单位成绩占60%;各系评议成绩占4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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