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要求和自治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总体安排, 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3年自治区新选聘大学生村官971名(包括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各盟市新选聘名额分配见附表1)。
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采取定向选聘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有关规定,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定向考试。考生经选聘后,原则上回原籍旗县(市、区)所在嘎查村任职服务。
1、内蒙古自治区生源的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3年毕业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2、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4、有志从事农村牧区工作,热爱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事业,热心为农牧民群众服务。
9、各盟市和旗县(市、区)此前自行选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现在岗大学生村官,符合以上条件,放宽年龄和毕业届次限制,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2013年自治区大学生村官考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发布公告、报名、考试、审查、确定人选、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和任职等程序进行。
5月初开始,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内蒙古人才网、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公布选聘数量、资格条件、选聘程序等。
(1)报名。5月6日12:00至5月12日16:00,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5月13日—5月15日16:00,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凭条。(特别提示:未打印确认凭条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报名信息自动删除)
5月22日至5月26日,考生登录报名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
(1)笔试。考生于5月26日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1个考点:区直、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兴安盟,考生可就近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生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蒙古语授课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对参加笔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6月15日后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2)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由各盟市委组织部在对蒙古语授课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基础上,结合选聘计划对其他报考本地区的考生,自行划定笔试分数线、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示名单(各盟市指定网站网址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3)资格审查。面试前,由各盟市委组织部认真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原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必须向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递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有关表彰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暂未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原始学历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等考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定向选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登记表》(见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见附表3)一式3份,1份高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登记表》签署意见和盖章,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将本高校签署意见人员名单和《登记表》于6月20日前分别报有关盟市委组织部。往届毕业生和区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本人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于6月20日前直接寄往所报考的盟市委组织部,由盟市委组织部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登记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
(4)面试。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组织报考本地区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盟市委组织部自行确定,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4、考察。可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委托考察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由各盟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确定初步人选。由各盟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先,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回原籍服务的优先,涉农涉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拟选聘大学生村官。
6、体检。由各盟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拟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7、公示。各盟市委组织部对选聘大学生村官名单分别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选聘人员。
8、岗前培训。公示结束后,由各盟市委组织部或旗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集中办班进行岗前培训,可邀请优秀嘎查村干部及大学生村官介绍经验、到典型示范嘎查村短期实践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要针对岗位特点,突出农村牧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知识,特别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各项政策规定,讲清岗位职责、讲清待遇保障、讲清出路方向。
9、签订合同。由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与大学生村官签订《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合同书》,合同期2年。
(一)工作管理。大学生村官为“嘎查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选聘期间必须到嘎查村工作。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嘎查村委员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嘎查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等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经农牧民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或参加选举担任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等职务。
1、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
2、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自治区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5、对已被录取为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全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在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党委和盟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71-4811677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471-62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