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包头市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捐资助学意愿,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回报社会,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元乙奖学金是由包头市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和资助我校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第二条 凡我校信息学院全日制在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元乙奖学金。
第三条 评定条件:
1、热爱生活,为人正派。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生活俭朴,常怀感恩,富有责任心,身体健康、有良好卫生习惯(含宿舍)、无不良嗜好及违规记录。
4、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积极加入本校社团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良好道德修养。
5、无考试不及格现象,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课成绩排名为班级前50%,家庭经济困难。
6、能积极响应学院的号召,利用假期进行有实际意义的课题调查,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且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优秀论文的。(需提供本人社会实践报告及证明)
第四条 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依据申请条件,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元乙奖学金申请表》,同时附低保户证明或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
2、由班主任审核、申请人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上报院系。
3、院系进行评选和公示,通过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4、学生工作部审查通过后,将评定结果建议和相关材料报请包头市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审定确认。
第五条 元乙奖学金每年评定发放一次,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人数为10人左右。同时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通过国家级认证考试(如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者,元乙科技报销其考试费用,可与奖学金叠加发放。
担任校院两级学生组织负责人(部长以上)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会长),积极组织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担任班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积极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班风中发挥了骨干作用者符合评定条件者,奖学金额度增加50%。
第六条 元乙奖学金评定工作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元乙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定程序要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评定工作中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
第八条 元乙奖学金获得者要发扬自立自强、勤奋好学、努力进取的精神,要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自觉接受老师、同学及社会的监督。凡发现有谎报、虚报家庭经济情况、品行不良、生活奢侈浪费、违反校纪校规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召回全部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
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包头师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包头市元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2-4-26